编者前言:经国家教育部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批准,今年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旅遊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及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六所高等院校在内地25个省市自主招生。以下为澳门理工学院2007年内地招生信息:
艺术类专业招生
1月22-23日 综合设计、视觉艺术(教育专业)报名 (广州华师大)
1月25-26日 综合设计、视觉艺术(教育专业)考试 (广州华师大)
3月9-11日 音乐(教育专业) 报名及考试(广州星海音乐学院)
3月13-15日 音乐(教育专业) 报名及考试 (济南市山东大学)
7月初 公布录取结果
7月底 缴费 (确认接受录取)
9月初 报到
其它专业招生
5月-7月 报名(各地招办办理)
8月初 公布
8月中旬
缴费 (确认接受录取)
9月初 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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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课程 |
授课语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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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高等学校 |
综合设计学士学位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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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艺术(教育专业)学士学位 |
中文及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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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专业)学士学位 |
中文及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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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高等学校 |
管理学学士学位 (主修市场学)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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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学士学位**(主修会计暨财务学) |
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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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贸学士学位** |
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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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暨翻译高等学校 |
中葡翻译学士学位 |
中文及葡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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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翻译学士学位* |
中文及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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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暨运动高等学校 |
体育及运动学士学位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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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行政高等学校 |
电脑学学士学位 |
英文 |
[注]
1. 上述课程及科目名称以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政府公报为准;
2. 本院保留权力按课程之最新需要作出适度更改/修订;
3. 学生在修读上述课程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院各种相关的规章制度 (包括现行/日后按实际需要修订的内容);
4. 本院保留按照“澳门理工学院章程”修改内部规章之权力;
5. * 中英翻译学士学位课程由北京语言大学负责招生。有興趣報考者,請直接與北京語言大學聯繫,電話:010-82303063;
6. ** 需参加学院自设的英语面试(具体形式及安排,请注意学院网页上的公布资料)。
报名费: 人民币50元
第一学年至第三学年 每年澳门币20,000元(约港币19,420元)
第四学年 全年澳门币24,800元(约港币24,080元)
学生宿舍费*(按十二个月计算)每年澳门币12,380元(约港币12,020元)
宿舍保证金(一次性缴纳、退宿时退回) 澳门币1,030元(约港币1,000元)
[注]: 1. 如学费经批准调整,在校学生须按新学费标准缴交;
2. *以最後公佈為準。
学生宿舍
理工学院学生宿舍两人住一卧室,卧室设有独立空调。公共设施包括公用客厅、电视机室、洗衣房、食堂等、乒乓球室。宿生将配备IC识别卡 (Smart Card)。学生卧室电费、自助式洗衣费须自付。
理工学院除自设有学生宿舍外,还租用其它商品房作学生宿舍。一为南方大厦,另一为华兰台大厦。该两商品房租用的单位有两室一厅、三室一厅、四室一厅,住宿标准为两人住一卧室。
学院学生宿舍均设舍监管理,新生(第一年入学) 必须入住宿舍。从第二年开始,经家长同意,学生可以申请自行安排外宿。
费用
学生宿舍费*(按十二个月计算)每年澳门币12,380元(约港币12,020元)
宿舍保证金(一次性缴纳、退宿时退回) 澳门币1,030元(约港币1,000元)
[注]: 1. *以最後公佈為準。
1. 内地优秀新生特别奬学金(每名奬学金为澳门币230,320元)三名:
评选奖学金的条件:
考生在2007年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考)的总成绩达到或超过其所属省/市的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考生的专业试及文化试均须达到或超过艺术类本科第一批录取线);
评选奖学金的办法:
第一年,以考生的高考总成绩除以所属省/市的第一批录取分数线,按得分(商数)由高至低排列,最高的前三名可获该项奖学金;
第二年及往后的两年,获奖学生的年终成绩(GPA)须达到或超过3.0及获所修读专业校长推荐,可获与第一年相同的奖学金。倘若,其中一年未能达到上述要求,翌年即终止发此项奖学金。
发放奖学金的方式:
免除学费、住宿费及每月发放生活津贴澳门币2,000.00元整。
2. 澳门基金会内地学生奬学金(每名奬学金为澳门币120,000.00元)四名:
评选奖学金的条件:
考生在2007年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考)的总成绩达到或超过其所属省/市的第二批录取控制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分数线(艺术类考生的专业试及文化试均须达到或超过艺术类本科第二批录取线);
评选奖学金的办法:
第一年,以考生高考总成绩除以所属省/市的第二批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录取分数线,按得分(商数)由高至低排列,最高的前四名可获该项奖学金(澳门币30,000.00元);
第二年及往后的两年,获奖学生的年终成绩(GPA)须达到或超过3.0及获所修读专业校长推荐,可获与第一年相同的奖学金。倘若,其中一年未能达到上述要求,翌年即终止发此项奖学金。
发放奖学金的方式:
每年一次性发放澳门币30,000.00元。
3. 内地优秀新生奬学金(每名奬学金为澳门币20,000.00元)十名:
评选奖学金的条件:
考生在2007年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考)的总成绩达到或超过其所属省/市的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考生的专业试及文化试均须达到或超过本科艺术类第二批录取线);
评选奖学金的办法:
以考生高考总成绩除以所属省/市的第二批录取分数线,按得分(商数)由高至低排列,第五至十四名可获该项奖学金。
发放奖学金的方式:
一次性发放澳门币20,000.00元(该项奖学金祇在第一年颁发)。
4. 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澳门币10,000.00元):
评选奖学金的条件:须为在校生。
评选奖学金的办法:全院各课程中(大一升大二,大二升大三,及大三升大四)班级全年成绩最高,品德高尚之优异生,得到学校校长推荐,可获该项奖学金。
发放奖学金的方式:豁免翌年百分之五十学费(澳门币10,000.00)。
5.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部门及社会机构奖学金(约五十项):
评选奖学金的条件:
须为在校生。
评选奖学金的办法:
全院各课程中成绩名列前茅,符合提供奖学金机构所设具体条件者,品德高尚,得到学校校长推荐,可获该项奖学金。
发放奖学金的方式:
一次性发放(奖学金金额视获奖项目而定)。
[注: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及社会机构向澳门理工学院成绩优异的学生颁发的奖学金项目有近五十项。]
报名条件
1. 考生户籍所在地须为京、津、沪、渝、粤、闽、琼、湘、苏、浙、辽、川、鄂、桂、豫、鲁、陕、滇、黔、赣共二十个省/市/自治区之一;
2. 须参加2007年全国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普通高考),并符合该项考试所要求的条件。
报名手续
考生需到户籍所属地招办办理报名手续,并缴付报名费人民币伍拾元整。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2. 确认填写资料无误后,打印报名表;
3. 在已打印报名表贴上一张一寸彩色照片,并于报名表后钉上:
- 身份证复印本一份;
- 户口簿复印本一份。
4. 携上述整套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复印本、户口簿复印本)到户籍所属省/市/自治区招办/考试院办理确认报名手续
[注] 澳门理工学院在内地招生属单招性质,与报考内地大学并没冲突。即,考生既可报考澳门理工学院课程,也可同时填报内地大学志愿。
录取条件
考生在2007年普通高等教育全国统一考试(普通高考)的分数须达到或超过其所属省/市/自治区的本科第二批录取分数线。
录取原则
学院按考生报读课程(专业)及以考生普通高考总分除以所属省/市/自治区的本科第二批录取分数线,按得数由高至低排列,择优录取。
[注] 报读管理学学士学位课程(英文授课)及电子商贸学士学位课程考生须参加英语面试(具体形式及安排,请注意学院网页上的公布资料)。
录取日期
录取结果将于2007年7月下旬公布,2007年8月初发出录取通知书予被录取学生。
1. 向所属省市/市高招办或考试院查询
2. 向澳门理工学院查询
地址:澳门高美士街澳门理工学院学术事务部之学生事务处
电话: 853-5996134 / 5996111 / 5996149
电邮: registry@ipm.edu.mo
传真: 853 - 2852 3746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九时至下午一时;下午二时三十分至七时三十分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 :休息